不遵守規則的作文
篇一:當遵守規則不再是美德
當遵守規則不再是美德
在一本雜志上看到這樣一篇文章,名字叫《小警察與大市長》,講的是上世紀80年代,上海市長汪道涵喜歡逛書店。有一次,他剛進書店不久,一位青年交警闖進來厲聲喝道:“門外是啥人的汽車?趕快開走,不然要罰款的!”店員與他相熟,告訴他是市長的車。交警以為是嚇唬他的,隨口說道:“別說是汪市長,就是小平同志也不行。市內規定,凡南京路、淮海中路等重要道路一律不準停車,誰要是違反瞭,不是罰款便是將車拖走。”汪市長聞聲而出,認瞭錯,叫來司機把車開走瞭。後來,這位交警受到瞭宣傳表揚,說他執法嚴格,剛正不阿!
課本上有一篇《列寧和衛兵》的課文。俄國革命勝利後,列寧去克裡姆林宮開會,在大門口因為帶證件而被衛兵攔住。這時門內走出一人,大聲呵斥衛兵:“這是列寧同志,你怎麼能不讓他進去呢?”列寧馬上制止來人,並親切地對衛兵說:“同志,你做得對!”
這兩篇文章的作者都是以贊揚的口吻,表現瞭市長和革命領袖的優秀品質,大多數讀者也會為他們的人格魅力而折服。可是我們有沒有想過?遵守規則,即使首長也不例外,這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遵守法規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要求,領導人自然不能例外。
在一個社會裡,規則沒有自己的權威,規則不能對人們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需要因人而異、因人而守,需要人們以自己的人格作保障,這實在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同樣的,在企業裡,也有很多規則需要遵守。我們是不是也要講
“特權”呢?是不是職位高的人就可以不遵守規則、少遵守規則,是不是對這樣的人就可以網開一面,就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不是也要講“人格”呢?是不是缺乏有效的監督,沒有剛性的舉措,要靠自己自覺才行呢?是不是也需要一個“鐵面無私”的人,像那個青年交警和衛兵,充當規則的捍衛者?我覺得,這並不是我們追求的。 規則,對於任何人來說,都不能例外。我想這是沒有異議的。但是,隻有每個人都深刻地認識到這一點,並堅決地執行,不講特權,也不以人格做支撐,隻是簡單地遵守規則,那麼,這個社會,這個組織,很多事情都變得簡單多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