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會瞭疊鳥窩作文
文章分類:命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2016“任務驅動型”作文:“大學生掏鳥窩”審題及優秀作文
2016“任務驅動型”作文
“大學生掏鳥窩”審題及優秀作文
【題目】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文章。
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傢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瞭個梯子將鳥窩裡的12隻鳥掏瞭出來,養瞭一段時間後把鳥的照片發到網上,沒想到有人願意出價買鳥,兩人因此獲利1200多元,後來他們又掏瞭4隻。原來,他們掏的這種鳥叫燕隼,是國傢二級保護動物。結果,小閆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此事引發不小的爭議。
小閆父親:兒子對小動物特別喜歡,在我們心裡,農村孩子逮鳥抓魚不用管,沒想到會被判得這麼重。
熱心網友:量刑太重,10年牢獄生活足以毀瞭人的一生。
法律專傢: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級保護動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嚴懲,這叫法律認識,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理由就是公民應當知法守法。
對於以上事情,你怎麼看?請寫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
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審題】
1、喜歡動物很正常,掏鳥售賣不可諒;
2、法律的意義在於警醒,不在於重刑懲罰;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責或者不知情不能成為犯罪理由;
4、10年牢獄,對大眾的教育意義大於對一個人過錯的懲罰;
5、從掏鳥到售賣,就是明知故犯;
6、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10年半夠重,從鳥的角度去想,這次判決可能是一個重要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