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畢業總復習之作文復習
篇一:語文畢業總復習之作文寫作方法
語文畢業總復習之作文寫作方法
能力要求:
1、瞭解審題、立意、選材、組織材料等作前準備活動在寫作中的重要作用。
2、掌握審題、立意、選材、組織材料活動的一般方法,能夠在寫作實踐中正確運用。
要點串講:
構思,指的是怎麼樣按照題目的要求寫成一篇文章的思維過程。它包括審題、立意、選材和佈局等幾個內容,這是作文動筆前,大腦即時搜索信息的思考過程,是一項十分艱苦的思維任務。如何進行更好地構思呢?
1、審題:
審題是作文中的關鍵環節,這裡面的“題”不僅指命題作文中的文題,也指半命題作文、有提示要求和給材料作文中的“題目或說明”,即寫作要求。隻有弄清題意,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按要求確定中心,選料,組織結構,寫出合乎要求的文章。否則,可能導致寫作失敗。
1) 審清題材
我們接觸的大多是記敘文。主要包括寫人、記事、寫景和狀物四類。審題要先找出題目的中心詞、重點詞,進而確定要寫的重點對象或側重點。比如《夥伴》要求寫人,《一件***的往事》要求記事,《晨霧》要求寫景,《我的儲蓄罐》要求狀物。還有如《感動》、《難忘的***》這類題目,既可寫人,也以記事,要根據自己確定的主題和掌握的材料來靈活掌握。
2) 審清范圍
一些作文題目或者要求通常從寫作對象、時間、處所來確定文章的內容范圍。比如:要明確文章的人稱要求,如《我的愛好》,要用第一人稱;《他沒有錯》要用第三人稱;《**獻給您》應該用第二人稱寫。有的題目規定瞭文章內容的時間范圍,比如《童年*事》,要求寫過去的事,《我的理想》要寫將來的事情。另外,有的題目或要求對文章中的人和事都作瞭空間限制,有的題目對數量也有限制,如:《傢鄉新變化》、《競選班長二三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