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合作合同
篇一:金融服務合作協議
金融服務合作協議
甲方: 上海祺天實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乙方: 山東省青州市金融辦公室 代表人: 鑒於:
甲方系一傢經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工商局核準註冊,主營業務為資產管理、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票據代理業務,貿易,互聯網金融產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誠信、共贏、聯合、創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團隊擁有的豐富社會資源和專業投資優勢,開拓廣泛的投資渠道,構建社會資本與產業結合的直接高效投資平臺。公司具有強大的專業資產管理和業務創新能力,與銀行、信托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合作密切,聯合發行與管理眾多金融產品。乙方系一傢地方金融辦公室,屬於地方金融職能部門,負責本地區金融法規及產品宣傳、引導、協調、執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機構。解決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企業理順銀企對接合作,為企業投融資出謀劃策,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幫助企業及時掌握國傢各項法規政策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能部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長期深入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1、 甲乙雙方本著“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雙贏互利”
的原則,通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優質、高效為當地企業服務。降低企業投融資成本,始終堅持服務企業的原則。
2、甲乙雙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實現地方金融辦,金融機構平臺,企業三方互通機制,乙方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產品需求的企業,甲方在金融辦督導協調過程中給企業優質服務,甲方所服務的企業信息及時反饋給金融辦,同時企業也積極反饋甲方的服務信息,金融辦及時建立信息檔案綜合評價甲方服務水平,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過自身的P2P金融服務平臺,金融機構與企業實現無縫對接,降低融資成本。積極推進本地區各項產業的大數據化,數據產業化進程,提高當地金融辦創新服務能力。
4、甲方服務內容包括紙質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過橋,信用證議付,P2P,眾籌股權,融資租賃,抵押貸款,股權投資,新三板,企業債,城投債,私募債,資管計劃等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