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學習的態度作文
篇一:談一談我個人對作文教學的看法
談一談我個人對作文教學的看法
一、作文評估方式要靈活多變
作文評估方式如今已是五花八門:傳統式教師批改仍然是最主要的評估方式);學生互批互改;以面談代替文批;教師“下水作文”等等。姑舉三例略做剖析。
首先看學生互批互改,此種模式典范首推東北魏書生先生。我們得承認,學生改得很細致,眉批評語都不少,但最大的問題還是他們在寫作中常犯的大毛病:或對作文的中心主題模糊不清,或對作文的選材、立意、構思的藝術匠心評改不到位,並且大多數僅僅是挑挑錯別字,劃劃優美句子而已。學生的批改興趣盡管很高,但缺乏對本次作文訓練共性問題的認識,實際訓練的收效不大,還是要有教師的講評才起作用,很費時費力。
再看教師“下水作文”。在各類語文教研書裡均可發現此類不盡科學的提法。筆者也曾嘗試過一二次,也曾當眾“自得”地讀給學生聽,並自析自評。排除本人的寫作水平有限因素之外,我發現,我的“下水作文”實際上是“作文下水”!遠不如寫作優秀的學生寫的好!——相信有這種自知之明的語文教師也不止我一人。那麼,教師的“范文”又“范”在哪呢?!這裡必須明確一個問題:評論傢與作傢是兩回事。我認為,教師在中學作文教學舞臺上最好的角色應該是評論傢而不是作傢。“眼高手低”對於作傢來說可能是致命傷,但對評論傢來說,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傷疤。話說回來,即使教師的作文真正好,用自己的文章去與學生的作文“比美”,不說“倚老賣老”也算是抹殺瞭作文優秀學生的光芒瞭吧。再有,我總覺得語文教師也夠不容易瞭,有那麼多正事要做不算,單單“多讀書”這一條分內的額外要求就能把所有語文教師牢牢的泡在書海裡!哪有時間來寫一篇標準的范文呢?那些在課堂上與學生“同步完成”作文的教師,恐怕早忘瞭自己是課堂上的教學組織者,以致學生抄襲、卡殼、或幹脆在玩也不聞不問。
再次,以面批代替文批,筆者也曾試過一次。在一學期作文訓練全部結束迎接期終考試時,我曾對兩個班的近50名作文“問題學生”逐一進行作文面批。具體就是結合本學期該生的八篇作文,對他她)的作文現狀進行分析指導,每人5——15分鐘不等,個別學生甚至要三五十分鐘。針對性的確有,但解決辦法說來說去無非是些“要多讀書”、“要多寫隨筆日記”、“要多觀察生活”等語文教師的大眾套話而已。至於學生聽後真正收獲多少就不得而知瞭。問題是,如果每一次作文評估都這樣先批改後談話,恐怕學生都沒時間來聽你“刮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