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需要註意什麼
篇一:簽訂勞動合同應註意的十大陷阱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註意的十大陷阱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懾於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瞭《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於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瞭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後,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傢簽合同時,不妨先查詢瞭再簽。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隻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料,查詢後會拿到一份蓋瞭公章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悅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於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瞭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瞭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傢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戶。你就得當心瞭。除瞭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