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薪資補充協議
篇一: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日訂立瞭《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勞動時間及休假
1.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低於7小時,每月休息2天,根據當月總天數減去2天休息為應出勤天數。
2.乙方為廣東省戶籍職工每月休息4天,根據當月總天數減去4天休息為 應出勤天數。
3.乙方非廣東省戶籍職工工作滿一年可享受13天帶薪年休假,帶薪休假須在不影響甲方經營需要的情況下休假。
4.法定規定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一天)、端 午一天)、中秋一天)、國慶三天)按照法定規定天數給予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工作出勤天數符合上述一、勞動時間及休假1、2、3、4)項試用 期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經甲方試用期考核通過轉
為甲方正式聘用職工年工資額為 元/年,每月支付 元,(原文來自:wWW.bDFqy.com 千葉 帆文摘:勞動合同薪資補充協議)差額______當年年終12月18日同當月薪資一起支付,中途因甲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按照當年實際服務時間補發年薪差額,如因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不予補發年薪差額,該差額作為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給乙方的經濟賠償。
2.試用期及試用期後薪資中包含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 工資,乙方不得已任何形式或理由向甲方索取加班工資。
3.本協議薪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