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事件看法作文
篇一:2017作文之“備考素材”2
2017年作文備考素材二):最新熱點時評文
媒體評偷雞腿媽媽:感動不能犧牲價值判斷
原標題:別為違法找亮點)
葉泉
一直對媒體報道出來的所謂悲情故事保持著適度的警惕,一是因為這些故事同質化嚴重,好像一個成功瞭,就會出現一大堆的山寨版,讓人有一種審美疲勞的感覺,人的愛心往往就在這種審美疲勞中被慢慢消耗瞭。二是一些媒體在講述這些故事的時候過於膚淺,隻求賺取一些廉價的眼淚,卻無法觸及故事背後的人性,把讀者和觀眾都當成大雜院裡好心卻頭腦簡單的二大媽瞭。最近媒體又發掘出瞭六一節偷雞腿媽媽的故事,這其實是一個很深刻的故事,但在一些媒體的講述和一些網友的誤讀下,似乎又要走歪瞭。走歪的表現形式之一在於把這個故事當成一個正能量的故事,這明顯混淆瞭是非;走歪的表現形式之二在於把偷雞腿和獲捐40萬元直接掛鉤,這和第一點一樣,會讓人誤以為她做對瞭。
理解這個故事首先要明確事情的性質,母愛很偉大,母親為瞭孩子可以作出一切犧牲,但是不是以母愛為名的所有做法都是正確的?偷竊肯定不對,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被贊美。從法律上講,是違法;從道德上講,是自私,因為這個媽媽的偷竊,導致別人的利益受損,超市要為此蒙受損失。更重要的是,她是個母親,這種行為會給孩子帶來不良影響,讓孩子產生隻要有理由就可以違法、就可以不講道德的想法。
當前社會上有一種思維,叫“我窮我有理”,因為我窮所以我做什麼事情都是對的,可以隨意破壞法律,可以隨意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這樣的思維對社會秩序、公序良俗都是一種破壞。中國古代歷來就有“餓死不乞討,窮死不盜竊”的傳統,堅守這種氣節,是對民族精神和社會道德的尊重。如果把這位母親的偷竊行為當成正能量的故事來講,會助長“我窮我有理,我弱我任性”的不良風氣。
說到這兒,要為警察蜀黍點個贊,警察蜀黍的處理還是得當的。70元的被盜物品不夠立案標準,給當事人以訓誡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