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政府通告
篇一: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大政辦發 [2010] 168號)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
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大政辦發 [2010] 168號)
大政辦發 [2010] 168號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為完善征地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一、房屋及附屬設施補償 "補償名稱" 補償類別 單 位 "補償標準元)" 說 明 "房屋 " 樓房 平方米 1200 搗制房 平方米 1000 一等房:1)鋼筋混凝土屋頂;2)基礎和墻體由毛石、磚、水泥砂漿砌築;3)有地梁、圈梁、和承重梁;4)外墻粘
大政辦發 [2010] 168
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完善征地政策體系,切實維護被征地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遼政辦發 [2010] 2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瞭《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現印發給你們,並就實施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補償標準為全市征收集體土地時動拆遷地上附著物的指導補償標準,所列補償項目為有共性、較普遍的項目。各區市縣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可在該指導價基礎上制定具體的補償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本標準;對本補償標準未能覆蓋的補償項目,可進行補充、完善和調整,並報市政府備案。
二、超出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規定補償項目范圍的,可參照功能和結構相近項目予以補償;無法參照或因特殊原因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後確認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