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堪薩斯城教師,作文
篇一: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借鑒美國作文教學
作文教學是語文教學的重要內容。作文水平的高低是衡量語文教學質量的重要尺度。然而,我們一提起作文,不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甚感頭疼:學生認為無話可說,隻能急於胡編亂造;教師則感覺無奈,教學效果不見成效。之所以會出現這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可能會跟我們的教學制度等一些客觀的因素有關系,但是這不能作為無法改善的借口。近年來,外國一些學者,在探討語文能力結構及內部因素中,對寫作能力及其重要性的認識更是達到瞭一個新的認識水平。在這裡,筆者對美國作文教學作簡單介紹,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些借鑒。
一、指導思想
《美國大百科全書》指出:“對於許多孩子來說,寫作的急切性可能出現在閱讀之前。因為這些孩子與其有興趣看別人寫的符號,還不如自己動手去作符號。”[1]早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一些學者就已經認識到瞭寫作與社會政治發展的關系,強調寫作的重要性。當時,美國一個州制訂的語文課程標準指出:“能讀會寫,在這個意義上,當然遠遠不是印刷的字母翻譯成口頭語詞的能力,它指觀察能力的擴大;它是聰慧理解的基礎,以及成為各種制度精髓的集體思想和判斷的基礎。”[2]
面對信息革命的挑戰,不少國傢對於語文學科中最古老而又重要的內容——作文教學的認識與改革做出瞭新的思考。自然美國也不例外:首先,提出瞭思想者和學習者雙重身份的參與。許多學者認為,語言是開拓學習者的智力,培養他們的社交能力和培育感情的中心環節,必須將其作為語文教學的基本要素之一。如果在閱讀教學中,通過課文的學習學生學會分析觀點、篩選信息,那麼,在寫作活動中,他們則通過口頭或用文字清晰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在這個過程中,學生不隻是簡單的模仿,而是思想參與的過程。其次,“為自己寫作”和“為不同讀者寫作”[3]。就學校作文的范圍和類型看,分為兩種:第一,表現自己的文章,即表達學生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比如日記、書信等;第二,傳達社會信息的文章,即發揮社會傳達機能的文章,包括記錄、通信、報告、評論文等。再者,在作文教學過程中的重要取向是註重文學作品的欣賞,美國的課程綱要主要強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