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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廈門勞動合同范本
廈門勞動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今天小編為大傢精心準備的是:廈門勞動合同相關范本。歡迎參考閱讀!
廈門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住所 乙方:員工姓名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乙雙方根據國傢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種崗位為: 。在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1 )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2007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 個月(采取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3、以完成 (生產工作)為期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 元或日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基礎(標準)工資為 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每年七月一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
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額不得低於時、日、月確定的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上述勞動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