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寶應勞動保障
篇一:2016揚州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8名教師崗位人員公告
2016揚州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8名教師崗位人員公告
根據寶應縣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傢和省、市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工作人員,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寶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3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後)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8日至1998年4月12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4月8日及以後出生);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