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一:生安全責任書
2014年春季學期拉稍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瞭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傢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傢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傢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傢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摩托車上下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傢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遊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註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購買垃圾食品,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隻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生守則》、《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傢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傢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等號碼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