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通報批評
篇一:學校食堂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
安全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的大事,牢固樹立學校食品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順利開展,特制定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員重視,成立食品安全責任追究領導小組。
二、食堂要嚴格遵守食品采購的衛生要求,嚴把食品采購關,
嚴禁采購腐敗變質、污穢不潔的食品及未經衛生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和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其他不符和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如在采購食品方面出現情況,要追究采購員的責任。
三、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確保食品
加工過程的衛生安全,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其原料嚴禁加工使用,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燒透,熟制品、半成品與食品原料都須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出現問題,要追究當事人炊事員)及管理員的責任。
四、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不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
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儲存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櫃備用,保潔櫃要定期清洗,保持潔凈,並保持食堂室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有害昆蟲及其孽生的條件。如發生情況,追究管理員及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五、食堂的從業人員須按國傢的有關規定進行健康檢查,
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嚴禁上崗,嚴禁食堂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以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如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的管理員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上述違規情況,如若發生要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六、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成員應不定期深入食堂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