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長國旗下講話稿
篇一:2015中學校長國傢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
老師們、同學們:大傢早上好!
2015年的12月4日是第二個國傢憲法日,也是第十五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為: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近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發出《關於開展2013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黨、全社會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采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樹立憲法權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榮的社會氛圍,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憲法是國傢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我國現行憲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些文獻都以國傢根本法的形式,確認瞭近代100多年來中國人民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的英勇鬥爭,確認瞭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中國人民掌握國傢權力的歷史變革。
現行憲法實施30多年來,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瞭人民當傢作主,有力促進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進程,有力促進瞭人權事業發展,有力維護瞭國傢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產生瞭極為深刻的影響。
弘揚法治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對於青少年來說更重要的是培養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識。這需要青年學生能夠在自己的社會生活中處理好三對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