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實習日記
篇一:在立案庭實習期間
在立案庭實習期間,我勤學多問,積極參與,勇於實踐。通過實習,我能獨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證據材料審查,並能完成立案程序操作。
在潛意識裡認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為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隻要符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瞭立案工作。但是,在立案庭工作這麼久的這段時間,發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於法院工作來說,是很重要的第一步,隻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瞭第一道關,減輕瞭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後來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現除瞭專業的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每個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達到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提供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為證明,或者經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提供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征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隻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麼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是無法達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為當事人接觸法院、瞭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復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說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隻有訴訟代理人代為立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