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實施方案
篇一:金融精準扶貧計劃的實施方案
***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戰略部署,按照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創新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
【2014】78號),《***關於紮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意見》及17個專項方案,結合***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實際情況,為充分發揮和利用金融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使***農村金融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要,做到金融精準扶貧政策切實惠農、便民,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風險,確保***金融扶貧工作快速有序的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目標任務: 從2015年開始,以全市**個貧困村,**萬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扶持對象,通過對扶貧工作對象進一步摸底、調研,準確識別;著力推進農村互助資金組織建設,大力引進涉農金融機構、加快延伸金融服務網絡渠道建設;積極爭取貨幣信貸政策,定向調控政策和支農再貸款支持;細化完善貧困戶貸款貼息政策;政策支持農村抵質押創新,不斷擴大融資渠道和工具創新;籌措落實農村項目發展風險補償基金;著力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實施,加大農業基礎保障和種養殖風險分散轉移、降低農民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加快、加大金融扶持農業基礎產業項目統籌建設力度,凸顯集中連片扶貧工作效能,帶動貧困群眾就業脫貧;力爭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勞動能力、有貸款意願和一定還款能力的貧困戶都能得到5萬以下、3年以內的小額貸款,解決貧困群眾貸款難、貸款貴、貸款慢的問題。
二、金融精準扶貧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扶貧工作對象摸底、調研,準確識別
2015年***省有貧困戶97萬戶,417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識別貧困村270個、貧困人口建檔立卡30.06萬人。對貧困對象和致貧原因的精準識別,有利於提高扶貧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金融精準扶貧、金融精準脫貧,既要找準貧困對象,還要找準致貧原因,準確識別貧困人口是金融精準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