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勞動保障局
篇一:海淀區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外省轉入辦理指南 - 【金柚網】
【金柚網導讀】:北京市社保代繳公司,北京市社保繳納基數是都是?因各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經辦流程有所差異,部分省份社保經辦機構在辦理人員轉外省業務時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在京申請轉入業務時可暫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但需單位及參保人準確填寫外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部門的相關信息,我中心會與外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函聯系。在收到異地社保經辦機構寄來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後方可辦理轉入操作。
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外省轉入
一、受理范圍:
在海淀轄區內註冊的單位(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民辦非企業單位、律師事務所和個體工商戶等),以下簡稱“單位”。單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時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申請及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過程中,職工應在海淀社保中心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的人員還需符合:
(1)本市戶籍人員、未就業隨軍配偶: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業務當月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
(2)外埠戶籍人員: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業務當月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2010年1月1日以後在京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時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
二、單位操作步驟:
(一)單位攜帶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相關材料、表格到社保中心轉移接續業務崗(南區一層)提交轉入業務申請。
(二)社保中心接收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根據轉入業務類型進行相應操作:
1、異地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