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勞動保障電話
篇一:南京江寧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南京江寧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江寧勞社險字2009)5號
關於對機關事業單位200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
工資進行申報、核查的通知
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號令)、《關於印發〈江寧縣國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江寧政發〔1996〕112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征繳,切實維護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現對我區2009年度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申報、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繳費工資是以職工本人2008年度應調整工資後的月工資、津補貼收入作為月繳費工資,繳費單位應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和申報各項社會保險
費。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具體組成如下:
1.區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等級工資、特崗津貼、警銜津貼、法官、檢查官津貼、工作性補貼財政部分)、生活性補貼財政部分)。
2.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園區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區級機關標準執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綜合補貼、基礎津貼、職務(崗位)津貼、特崗津貼、浮動工資、各類獎金(700元)。
二、2009年度繳費工資的適用時間為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適用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
三、各繳費單位須在2009年4月10日前攜帶磁盤拷取電子表格)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2009年度




